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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司法局扣工资抵管理费是否合理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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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
2008-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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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民权司法局扣工资抵管理费是否合理 |
发表于:2008-8-23 17: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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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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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 我是民权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自下乡后一直没有任何补助,工资和局里的一样多,我们每天下去不花钱,都是我们自己的工资来垫,以维持司法所的正常开支司法所没有完成上缴局里管理费局里把我们的工资给扣了,上面三令五申不让乱收费,我们司法所也没什么收入,我们的收入还不够正常开支,局里让我们交管理费是不是逼着我们去乱收费,局里收管理费算不算乱收费,局里收管理费是否合理,扣我们个人工资合法不合法。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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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27 10:28:00 回复如下: |
民权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管理费问题的说明 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轨管理体制。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法律服务所从事代理民事、经济、行政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担任法律顾问,主持调解纠纷等法律服务事务。上级业务部门对法律服务工作非常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局对县局的责任目标进行考评。2008年市局下达的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乡镇法律服务所每年业务收入不低于2万元”,其目的在于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行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549号)规定及《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司法厅关于修订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从乡镇法律服务所全年业务收入中按10%提取管理费”,提取的管理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资料印发等。因此,县司法局收取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不属乱收费。 七月份,为掌握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所进行了目标考核。对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目标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没有完成上半年责任目标的个别所工作人员暂缓工资发放(其实工资已核拨),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激励个别所尽早完成目标任务,所谓“扣工资抵管理费”一说不实。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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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感谢信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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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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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感谢信 |
发表于:2008-8-27 9: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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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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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 您好! 我是庄周大道附近居民,近几天看到庄周大道在整修路面,路面铺的非常平整,质量非常高,特别是看到到你们派的管质量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同施工人员同甘共苦,都是忙到半夜还不休息,始终坚守工地,严格要求,真是为民权老百姓做了件好事,我打心眼里感谢县委、县政府领导关注民生和你们派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真是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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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个民生问题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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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 |
200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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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反映个民生问题 |
发表于:2008-8-3 11: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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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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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们是工农路健康胡同的居民,此胡同南高北低无下水道,每到下雨积水成河,居民苦不堪言,而且又无公厕,希望领导过问一下,在此先表示谢谢, 健康胡同的居民。盼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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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23 14:38:32 回复如下: |
关于群众反映工农路健康胡同有关问题的回复 民权网站; 接到贵站的信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政大队人员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权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 -2020年)》,健康胡同不在城市规划市政道路管理范围之内,此胡同下水道的修建应由该胡同居民自发集资进行修建.我委可派技术人员做技 术扮异。 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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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管管吧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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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
200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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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领导管管吧 |
发表于:2008-8-13 10: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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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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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北与商贸城菜市场南这段路全都让沙石料阻塞了,特别是下午就没办法过.一些卖水果也是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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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21 9:26:50 回复如下: |
对东内环路商贸城南沙石料占道问题的答复 首先向对城管工作提出意见的市民表示感谢,针对此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段时期,城区内个人建房现象十分突出,很多建筑工地在没有沙石料场地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筑物料堆放在道路上,造成部分路段占道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对此问题,我局一直十分重视,坚持从严治理,前几日,城管部门曾组织人员和车辆对城区占道沙石料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活动,对多处沙石料占道严重路段进行了集中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私人建房较多,反弹现象严重。要彻底治理沙石料占道现象,只有从源头上控制住私人建房,此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对水果摊点占道问题,我局已安排城管部门进行了规范和治理,该处的固定摊点全部移至商贸城菜市场经营,同时加强摊点的自我管理,选出了城管协管员,协助城管做好日常管理。对流动摊点及进城的果农、菜农规范管理,加强巡查,保证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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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16路公交车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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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人 |
200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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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投诉16路公交车 |
发表于:2008-8-12 11: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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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民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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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县长: 我两年时间没有回家了,七月二十八号我坐16路最后一班公交车,由于我们人少他们就不送,还把我们转给他们认识的小三轮面包车,一车拉了我们六个人,这还不说结果把我们送到半路就不送了,真是一点职业道德也没有,也难怪我们县的名胜那么差,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我知道事小,但造成的影响很坏,希望江书记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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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12 11:04:34 回复如下: |
您好: 你的来信已收到,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支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责令运管所调查处理,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经运管所调查:7月28号,您反映16路公交车豫N91636号客车倒客一事,我们经调查取证,车主和值班人员认为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豫N91636号车主马卫军,男、是胡集乡卢湾村人。28号下午6点,从民权发车点发往李堂焦堂,因车队有协议,不管什么时间、车上多少人都要把旅客送到目的地,否则罚款50元。另反映人没有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无法调查,只能找到车主进行单方面取证。还请您能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此事,请放心我们一定为您保密。若以后再有公交车违规经营行为,请拨打0370-8512932、13703708364举报。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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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被占用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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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人 |
200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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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人行道被占用 |
发表于:2008-8-12 10:5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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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民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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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县长:你好! 反映一下情况,原水利局施工队(现缘缘缘歌舞厅)门前每天下午垃圾车把垃圾箱放到人行道,两边垃圾臭气熏天,又是夏季,蚊蝇孳生,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希望有关部门过问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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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12 10:58:13 回复如下: |
对原水利局施工队门前垃圾箱问题的回复 群众所反映的垃圾箱在人民路东段原水利局大门东侧,此处是原规划的垃圾中转站位置,但垃圾中转站一直未能建成。该处位于城区繁华区域,居住人口较多,每天生活垃圾较大,为了尽量减少垃圾吊斗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一直以来,我局环卫部门都是采取在夜间放置吊斗的方式收集垃圾,白天不放吊斗。即每天下午6点以后放吊斗,早晨6点半以前将吊斗运走。 如果取消垃圾吊斗,会给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为了最大限度地给附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该处垃圾吊斗的清运工作,我们将改进清运方式,做到垃圾及时入箱,尽早清运。同时,也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环卫工作,自觉遵守环卫法规规定,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倾倒垃圾,不乱扔乱倒垃圾,共同搞好城市环境卫生。 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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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镇欠复印费问题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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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 |
200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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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龙塘镇欠复印费问题 |
发表于:2008-7-11 22:2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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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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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 我是一个体打字复印社经营者。我店自经营以来,遵纪守法,积极缴纳税金和工商行政管理费,并在经营服务中,以诚实守信、服务热情、优质高效赢得了客户的好评,许多单位因此在本店定点打印文字材料。特别是“三讲”期间,县委组织部因我店有过硬的打印质量和信誉,决定选择我店作为文字材料的打印定点,我们不管白天与黑夜都及时准确无误地把材料送到领导手中,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龙塘镇原党委书记出于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经过深思熟虑特决定在我打印社定点,并说:“只要我们龙塘的材料,不管是什么时间,都要准确无误的完成,不能耽误我们的工作,你们请放心,我们不会欠你的复印材料款”。我们为了配合龙塘镇政府的工作,不惜一切代价,有时推掉其他客户的材料,都圆满完成了他们的材料打印工作。龙塘镇政府办事人员都以打白条的方式记账,准备年终付款,可是每年所结款远远低于实际的打印欠款,就这样七年来积下了6万多元。现在新上任的书记是原来的镇长,自从我向他们多次求要欠款后,他们就不在我店打印材料。 我每次催要,他们都以没有钱为由一推了之。我求爷爷告奶奶活象一个地上的烂皮球被踢来踢去,至今他们也没给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说法,我因此痛苦得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唉声叹气,情绪极度低落,因此家中也无安定之日。我上有双方带病的父母,下有求学需要抚养的儿女,现在房租到期,欠别人的机械设备及材料款追得我焦头烂额,又因许多材料和设备难以购置,严重制约了经营范围,影响我店的发展。 我认为龙塘镇政府的这种失信与民,没有一点信誉观念,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的做法与“八荣八耻”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我曾想用法律手段解决,考虑到镇政府是政府机构,没钱法院也拿他们没办法。我也想到去上访,但作为求债之事,恐损害政府形象,给领导找麻烦,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政方针。就在我走头无路时,了解到民权网开设有县长信箱,是专门替老百姓分忧解难的地方,所以就写了这封信,请王县长在百忙中能解民之冤,化民之气,为我讨回一个公道,给我一个说法。 民权第一家打字复印社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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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11 10:59:28 回复如下: |
民权网: 县长信箱里民权第一家文印社反映的拖欠文印费一事已收悉。 根据调查核实,龙塘镇政府已与民权第一家文印社达成还款协议,龙塘镇政府将根据协议逐渐还清所欠款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08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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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班的问题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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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干部 |
20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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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补习班的问题 |
发表于:2008-8-2 21: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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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退休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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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 现在在我们县城里面的所谓的补习班很多很多,怎么就没有有关部门问问啊?????我们以多次给领导信箱写信都没有回复,我们感到很失望.不知道这次是否有希望,补习班不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办的吗???他们怎么还敢公开办啊???就我们家长知道在;民权的党校里面有一个听学生说规模还不小,管理也很混乱根本就学不了什么东西.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去那一下,教育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一下. 祝王县长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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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9 14:47:55 回复如下: |
关于集中整治假期违规办补习班问题的调查汇报 接到宣传部网络科“书记信箱”关于反映“民权党校院内有补习班”问题后,县教体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迅速出击,分别于8月8日下午、8月9日上午进行了明查暗访,没有发现党校院内存在补课办班现象。 按照市、县教体局、纠风办工作部署,为了打击和清理各种违规补习班、辅导班等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行为,净化教育环境,让全体师生过一个和谐、快乐、安全、文明的假期。县教体局、县纠风办利用新闻媒体公告了打击和清理假期补习办班通知,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教育系统召开了专 题会议。 自7月12日开始,县教体局、县纠风办组成专项整治联合调查组,联合新闻媒体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集中出击,重拳打击和清理假期中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学生补习、利用假期给学生讲新课等各种违规补习班,力争不漏一所学校,不放过一个补课点(班), 截止目前,调查组已查处违规补习班14个,涉及违纪金额22. I万元,退还违规收费13. 8万元,查处7名在职教师参加补课(正在处理)o 通过宣传和清理,目前,我县以收费为目的的违规补习班、辅导班等补课行为已基本得到控制,净化了我县教育环境,减少了学生经济负担,维护了我县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 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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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车雨天收取费用高的问题 |
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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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人 |
2008-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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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关于出租车雨天收取费用高的问题 |
发表于:2008-7-26 9: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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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民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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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有没有相关规定在雨天怎么受费?每逢雨天出租车收费增加3元至5元。到县城边区高达10多元。这种收费到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作为市民该怎么维权?请有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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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8-4 16:48:07 回复如下: |
自接到我县群众反映出租车价格的有关问题后,物价办迅速行动,立即通知万通、顺达两出租车公司的负责同志到物价办说明情况。由于没有提供违价出租车车号,无法细致、有针对性的治理。通过调查两出租车公司的负责同志,两个出租车公司的极个别司机阴雨天确实存在加收费用行为,物价办责令两出租车公司立即整改,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目前,两公司已经拿出整改意见如下: 1,组织司机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使司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在本公司决不能再出现类似行为; 2、严格落实物价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3、严格要求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乱涨价、乱加价、拒 载行为; 4、对乘客以后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落实后公司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进行经济重罚; 5,公布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两公司继续监督。 今后,物价办将继续监督出租车公司的收费行为和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严厉打击各种乱收费和不执行国家拚格政策的行为。(民权县物价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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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西地下道北头的垃圾点不能定期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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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 |
2008-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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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西地下道北头的垃圾点不能定期 |
发表于:2008-7-18 18: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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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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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县长您好! 因道路狭窄加上垃圾占道,给赵庄新村很多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好环境,好心情!希望能定期清理,一个月一次不行两个月也好!!!毕竟垃圾费大部分都交了啊) 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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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30 17:58:37 回复如下: |
对西地下道北头垃圾清运问题的答复 群众反映的西地下道北头垃圾积存问题,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作了安排,要求必须尽快进行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环卫部门定期对城区外围路段和居民区垃圾进行清理,对于西地下道北头垃圾点,由于前段时期连续降雨,造成垃圾清理清运困难,未能及时清理,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影响,我们对此表示歉意。 7月29日,环卫部门安排清运人员和车辆对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对该垃圾点将每月清理一次,避免造成垃圾长期积存,切实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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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王县长关心一下曙光路的居民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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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居民 |
2008-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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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请王县长关心一下曙光路的居民 |
发表于:2008-7-22 17: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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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城关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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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您好: 又下雨了,曙光路这一带的居民就怕下雨,下小雨还好,无非是人们出门趟着水,就怕下大雨,我们这一带大部分是些下岗工人和一些乡下来做生意的小贩等,房子盖的早,地势低,一下大雨就直往屋里灌,雨下大了,家家户户都拿着盆子往门外刮水。就是因为没修路啊! 我们这里住了一两千户居民,就是因为没修路,晴天是尘土飞扬;雨天是满路泥泞;电网也不改造;垃圾也没人处理。去建委和政府反映过几次,都说在计划,什么时候修,等着吧!等了一年又一年,年年修路没有咱。恳请尊敬的王县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看看老百姓天天等、日日盼的路啥时候能修?能否在您的任期内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曙光路居民 谨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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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30 17:55:00 回复如下: |
关于居民反映铺修曙光路的情况汇报 曙光路居民: 你们好! 接到你们的信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就你们反映铺修曙光路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县的城市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城建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高,总体功能显著增强,树立了民权县城的良好对外形象。尽管我们的城市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县财力紧张,致使城区内还有极少部分路段不能得到及时一维修,你们反映的曙光路就是其中之一。由于今年的城建工作日标己定,对该路段的修建暂没有列入计划。我们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明年纳入计划,尽快改善该路的环境。(民权县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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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twf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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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d |
2008-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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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twf |
发表于:2008-7-27 22: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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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a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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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果品公司的居民,我受一位离休干部的委托向您反映问题,夏季到来,天气炎热,用电量的加大导致我们那里的电压很低,晚上都无法正常的照明,更不用说看电视或用空调了,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线路让我们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让老人过一个凉爽的夏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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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30 17:51:59 回复如下: |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果品公司居民区属城南西供电线路,此线路因年久一直未改造,造成供线径较细,供电负荷较人,加之果品公司区域居民用户最近发展较快,所以引起供电质量较差,供电电压较低。鉴于这种情况我局己将该区列为本期重点改造项目,但由于我县城网改造资金至今未批复到位,因此对此居住区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现在,我局正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城网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对该区进行整改。(民权县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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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居民区养鸡的疑问 |
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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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 |
200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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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关于在居民区养鸡的疑问 |
发表于:2008-7-3 15: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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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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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你好! 车站北路四小南福星超市斜对面有一养鸡场,已经有七八年了,每天都散发出难闻而又刺鼻的气味,令周围的居民难以忍受。有邻居已经给他们提醒过好多次,但是一直都没什么改变,周围的邻居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连窗户都不敢开,只要一打开窗户,一阵鸡屎的‘香味’扑鼻而来,居民们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就只好求助领导给解决一下问题,望领导能够重视,我们大家将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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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26 10:08:48 回复如下: |
民权县县长信箱群众来信回复 接县长信箱群众来信,我局检查人员勘察四小南福星超市斜对面养鸡场,该养鸡场已干7年,在居民区,确实气味难闻,群众意见大,该厂养鸡1000只,规模不大,属于家庭式养殖,我监察人员现场责令及时清理卫生,定期消毒,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否则搬迁。(民权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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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机局领导 |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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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松 |
200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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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咨询农机局领导 |
发表于:2008-7-23 2: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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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张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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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农机局领导,我们县的农机补贴现在还有没有啊,如果有,都补贴什么农机,我想买台拖拉机,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申请到补贴,恳请领导给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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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23 17:43:35 回复如下: |
关于县长信箱来信的回复 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我局及时拟定实施方案,召开了各乡镇主管农业副乡镇长参加的专门会议,并在政风行风热线上做了宣传,发放了《2008年商丘市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材料》。 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三个决不能”和“三个严禁”(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 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确保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有人管、有人抓,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截止目前,已完成补贴资金276万元,发放各类农业机械330多台,其中补贴拖拉机101台;玉米联合收获机20台;增氧机119台;旋耕机42台;玉米桔秆还田机40台;深耕犁、打捆机、播种机各一台。受益农户300多户。拉动农民直接投入购置农机资金700多万元。 现在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已基本结束,根据省市大力推广玉米机械收获技术的要求,按照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计划,剩余21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补贴玉米收获及保护性耕作机械。拖拉机属动力机械,分配的资金已经用完,有意购置的农民朋友可先到农机 局报名(咨询电话8520158),以便在明年的补贴资金中及早安排。(民权县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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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农机补贴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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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和 |
200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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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农机补贴 |
发表于:2008-7-17 15:2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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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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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县长 我是一个买农机补贴的一个农民。我买拖来机,县农机局办公室办理补贴,为何一定叫一个姓杨的办理什么资格正,叫交170,我问我村其他的农机手都没有办,为何补贴的一定要办呢?我交的170我不知道办的是什么?姓杨的就开了一个票,别的什么一没有了。别的农用车都不需要交170,为什么补贴就一定交啊。这算什么费用呢。我们交170的农民都希望我们的钱我们能花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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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于 2008-7-23 17:41:45 回复如下: |
关于县长信箱来信的回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2007】47号)第六项第三条……大力开展农业机械职业技能培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从业人员进行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为其就业提供方便。《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丈件(豫农机管文【2007】79 )第二项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范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等。 对农机从业者进行培训鉴定,是农机管理者的职责,也是提高农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 我市兄弟县(区)从06年就陆续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县农机职业鉴定工作刚刚起步,绝大多数机手没有办理从业资格证。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都得办理农机从业资格证。今后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机手对开展职业鉴定工作有个高度认识,使我县农机认证工作更加深入。机手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农机局颁发《农机行业从业资格证》。 根据从事农机工种不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170元/人次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一个收费标准。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豫计收费【2003】2305号;收费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费。(民权县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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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问题 |
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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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c |
2008-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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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用电问题 |
发表于:2008-6-24 10: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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